離婚了,女兒想從母姓,好嗎?

這個問題,讓我立刻想到一個血淋淋個案,讓人不得不相信這個空間仍存在祖先的大威神力。故事如下:

姐夫從醫,他們的第二胎小孩一生下來就隨姊姊姓;結果小孩滿月後,下巴莫名其妙長了一顆腫瘤,比嬰兒腦袋還大顆,隨著時間越長越大。

雖然姐夫在醫界,卻找不到信任的醫師可以幫忙解決問題,因為沒有醫師敢冒風險幫她開刀。

後來,不得不相信民俗的“祖先問題”,經過請示的結果,真的是祖先不同意、不高興、作怪、干擾。


後來,將姓改回來也就順利找到醫師將超大的腫瘤切除了。

之後,姐夫、姊姊還因此吃素謝罪。已經36年了,過程才算平安渡過。

所以,要不要從母姓,不是你、我說了算了;還是建議她請示過祖先再做定奪。

另一個個案是離婚的朋友帶二個兒子改嫁。倆個原本乖乖兒子突然變得很叛逆,讓她傷心欲絕。

建議她跟祖先溝通,上香稟告,告訴祖先因為前夫的不負責任、吃喝嫖賭,不顧家,所以妳是為了照顧他們家的晚輩才將小孩帶出來照顧,並不是要霸佔他們家的後代……

之後,小孩的暴戾脾氣就慢慢消失了,傷心的母親不再掉眼淚了。

寄言眾兒女,何必覓閒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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